失去了倒垃圾自由挂窗帘自由...
国内的新小区,业主的微信群都是分享如何装修,加拿大的公寓都是精装修,业主们就在微信群里成天分享:“住公寓做这些事要被罚款!”
不要说开party了,本那比的一对中国夫妻,每天晚上9点要做个夜宵啥的,他们楼下就是业委会的主席,于是这主席跑到小夫妻门口来录像,录到锅碗瓢盆叮当响。于是一张罚款单送给小夫妻,小夫妻去CRT(民事仲裁庭)要求撤销罚款,输了官司,罚款得照交还赔上了打官司的费用。
总之10点过后,住公寓的人就算在自己卧室,说话都要小声点。
3个月没交物管费,居然被加了个LIEN!
三角洲有个公寓,业主精神出了问题,不交strata费了,strata果断给他放了个lien。要解除lien一共交$2485。业主妈妈赶来解决,要求业委会“收$1800算了。” 就差这么点钱,业委会铁面无私表示:“不能算。”
业主妈妈一气之下把strata告到卑诗省高等法院,2019年才判了,法官说:“我很同情你们,但是strata没有和你谈判和解的义务。” 最后,法官给了120天期限给来付钱。但业主妈妈还要付一大坨诉讼费啊!
罚款单是这样飞来的
在加拿大的一栋公寓楼,法律地位就像个具体而微的小镇。小镇由居民选出来市议会council, 大楼也由业主选出来council(业委会)。小镇立法是(bylaw),大楼也立法是bylaw。小镇收地税,大楼就收管理费。大楼的管理方式, 就是一张张罚款单。
在大楼做短租,根本瞒不过人!首先,物管公司会上网搜,搜完Booking ,搜Airbnb, 看到拍的照挂的地址,看看窗外的景物,差不多就锁定了楼里的某几家。第二,地下停车场里有摄像头,摄像头看到业主的车位上停的不是业主的车。第三,看到大包小包进来的客人,清洁工要来问你,到几楼,到几号。摸清楚了底细,转身就报告给物管公司了。
业主要遵守bylaw,租客也要遵守,租客不遵守,罚款单直接寄给业主。
还有一次,两个留学生租了这新公寓,搬家的东西很少,也就是一个床垫,几把椅子,笔记本电脑和一堆书,正要七手八脚搬进电梯,被清洁工制止了:“You should make an appointment for the elevator。”(你要先预定电梯才能用)。
搬家不能用电梯!难道搬着床垫去爬楼梯吗?
两个留学生只有找房东,但房东也蒙的啊。原来电梯也是bylaw有规定的,人可以乘坐,家具不可以,要搬家具,先得预定个时段,还有move in fee(搬家费)要交。一问这move in fee是多少,400刀!而要搬出去的时候,还要交move out fee!
那,不管它预约不预约,就要用电梯搬家呢?电梯里面有摄像头,被看到了罚款单就直接寄给房东了!
当一栋公寓突然涌现好多listing
管得严的大楼是讨人嫌的,但是几年后,业主们可能就享受到一些好处。
在UBC,有栋大楼管得出奇的松,物管公司和蔼如春风。于是现在楼顶在修,游泳池在修,中央空调和电梯也在修,地下停车场里家家都在自家车位上放杂物,到处都可以拉根水管洗车。房产经纪都知道,这栋楼房价便宜!UBC的两室公寓通常是九十几万,这里的两室公寓都是八十万出头的,而且公寓的面积还比别的大。
西人参选业委会是踊跃的,一年一度的年度会议,西人业主多半要齐刷刷参加。不像中国业主多的楼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想到业委会成天开会,要处理文件,就算老公要参选,老婆都要劝他放弃。因为小镇的议员还能领个几万刀一年的薪水,在大楼当业委会,全是义务!
那,西人为啥“参政议政”这么积极呢?
在UBC的资深房产经纪说,她凡是看到一栋楼突然里面listing了好几套,十几套房源,就暗暗猜测:“多半是刚开了业委会,参会的人看到这个公寓有啥要大修,每家都是几万块的那种,于是决定赶紧卖房!否则消息传出价格要跌!而不参会的人呢,收到吓人一跳的账单才知道。”
例如,前年UBC有栋大楼突然有段时间每个周末open house(开放参观)每层楼都有。过了几个月谜底揭晓:这栋楼开大工程了,换整栋楼的下水管!每家出一万刀起!原来这栋楼家家都在厨房里安了碎骨机,不知道是谁把油汤往里倒。日积月累终于堵住了下水管。打开来看主管里面都是油脂。只有出钱大修,“两耳不闻大楼事”的业主付出了代价。

